中国第一名相——李斯

开创秦朝的名相——李斯。

著名的政治家、文学家和书法家。荀子的学生,此人才华横溢,足智多谋,为秦并六国谋划,建议先攻取韩国,再逐一消灭各诸侯国,帮助秦始皇完成统一大业

他的一生可谓是多姿多彩。从一介布衣到位极人臣。他成为那个权力空前强化时代的帝国宰相,在他下,是千万匍匐的黎民,而在他之上,却只有一个人,那便是始皇帝——嬴政。

相传“李斯年轻的时候看到两种老鼠,厕所里的老鼠浑身肮脏还吃不饱,粮仓里的老鼠吃得脑满肠肥还不用住粪坑。于是,李斯感叹,每个人的命运不同,完全是因为每个人所处的位置不同。

于是,李斯找到了秦相国这个能拿到嬴政赏赐黄金的好位置。秦朝三公九卿、三十六郡,又有哪一个不是围绕在嬴政身畔的仓中老鼠?”

再有《谏逐客书》是李斯写给秦王嬴政的奏议。

其中 “泰山不让土壤,故能成其大;河海不择细流,故能就其深。”影响深远,意义重大。

此文先叙述秦国自秦穆公以来皆以客致强的历史,说明秦国若无客助则未必强大的道理;然后列举各种女乐珠玉虽非秦地所产却被喜爱的事实作比,说明秦王不应重物而轻人。

文章立意高远,始终围绕“大一统”的目标,从秦王统一天下的高度立论,正反论证,利害并举,说明用客卿强国的重要性。

全文理足词胜,雄辩滔滔,打动了秦王嬴政,使他收回逐客的成命,恢复了李斯的官职。

据此,在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全国后,作为李斯为廷尉奉命与丞相王绾、御史大夫冯劫等议定“皇帝”之号。

后任丞相,多次随始皇帝巡行。反对淳于越分封子弟之议,主张禁私学、废《诗》、《书》、六国史记及“百家语”。 又以小篆为标准,整理文字,作《仓颉篇》以为范文。

秦始皇死后,与赵高矫诏迫扶苏自杀,立胡亥为帝。

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,劝二世更为法律,行“督责之术”,加强君权。

后被赵高诬为谋反,赵高本来与李斯有仇,便乘机把他的家族和宾客全部抓了起来,屈打成招后被判死刑,李斯十分后悔从政,在被行刑前对次之说:多想与他牵着黄狗到上蔡东门外去猎兔子。

据考证,李斯当时还留下了自己的遗言,和儿子相对而泣说道,“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,岂可得乎!”

他和他的儿子被夷三族,李斯承受了那个时代最严酷的刑法——具五刑

“皆先黥、劓,斩左右趾,笞杀之,枭其首,菹其骨肉于市。其诽谤诅詈者,又先断舌,故谓之具五刑。”

李斯的一生,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。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,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,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,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。

秦朝建立以后,李斯升任丞相。他继续辅佐秦始皇,在巩固秦朝政权,维护国家统一,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。

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, 实行郡县制。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,之后又在统一法律、货币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。这些措施,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指导的。

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,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,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提出者,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。

此时的李斯,已经没有了“以法治国”的志向。他已经不再代表法家了。

因此,李斯后期的思想是否应该归入法家的体系,是值得商榷的。因此,李斯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法家的最完全的执行者。

后世更有人写出“秦始皇出世,李斯相之,天崩地拆,掀翻一个世界。”

#历史开讲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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