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张衡年谱》(23)

三、作南都賦。 按南都,二京三賦,俱為衡「精思博會」之作。似均爲同時期作品,無初期、末期作風之判。然爲二京賦,十年乃成;南都賦亦必非短期所作。似南都之作,當在二京之後。故疑衡作南都,為其在鮑德幕府時代,或在籍讀書時代。但其在德幕爲二十三至三十一歲時(100-108),二京賦成於三十歲時;似不應兼作南都。故暫定為三十一至三十三歲時,(108-110)継續二京之作。適爲衡在籍讀書時。如是,則當即成於是年。張輯本南都赋注云:「南都爲光武舊里,以置都焉。桓帝時欲廢之,衡作賦以諷」。按衡於順帝永和四年卒;安得於桓帝時尙能爲賦耶?足徵該註之誤。不過篇末,曾兩提南巡,一曰:「豈不思天子南巡之辭者哉] 一曰:「眞人南巡,覩舊里焉」。初嘗疑爲安帝南巡,崩於葉之故事,而以爲顺帝初年,衡复爲太史令時作。今考安帝以前諸帝之南巡者,尚有光武帝二次,明帝一次,章帝二次,和帝一次,共六次。當非必顺帝初年之作甚明。故繫之此,並附東漢諸帝南巡表以资参考。

東漢諸帝南巡表

公元(漢紀年) 月 日 所之地域 纪要 备注

28 (光武帝建武4)十一 丙申 宛 十一月丙申至宛,十二月丙寅至黎丘……范書一光武紀

48(建武19) 九 壬申 南陽 九月南行,壬申至南陽、汝南、南頓,…… 范書——光武紀

67(明帝永平10)閏 甲午 南陽 閏月甲午至南阳,祀章陵;日北至,又祀舊宅 又二明帝紀。

84(章帝元和元) 八 丁酉 丁酉南巡狩,詔所經道上郡縣無得設儲跱 又三章帝紀。

87(章和元) 八 癸酉 八月癸酉南巡狩,…… 又三章帝紀。

108(和帝永元15) 九 壬午 九月壬午南巡狩,十月戊申至章陵,祀舊宅。又四和帝紀。

125(安帝延光4) 二 二月甲辰南巡狩,三月庚申至宛,帝病;乙丑自宛還。丁卯至葉,死于道。又五安帝紀。

▲昭竭者僕射劉珍及五經博士,校定東觀五經、諸子、傳記、百家、藝術,整齊脱誤,是正文字。(見本譜本年考證二引范書五安帝紀,又十上鄧后紀,又一一〇上文苑傳)。

▲馬融應鄧騭召,拜校書郞中,指東觀典校秘書。范書九〇融傳:「融客於涼州、武都、漢陽界中;會羌虜飚起,邊方擾亂;米穀踊貴;自關以西,道殣相望。融既飢困,乃悔而歎息。……往應騭召。四年(110)拜爲校書郞中,詣東觀典校秘書」

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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