属鸡的四位名相之二:张居正

属鸡的四位名相之二: 张

明代相权衰微,相业难以成就。太祖废宰相在先,成祖命翰林院编修、检讨等官入阁辅政继后。大学士本是文学侍从官,帮助皇帝批阅奏章起草诏令,类似今天的秘书。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,而有宰相之实。因其侍奉皇帝,参预机务,议论政事,常在殿阁之内,故称“内阁”或“内阁大学士”。

但大学士位重品低,其官阶仅五品。所以,凡大学士入阁者,必兼任六部尚书,其名义为“某部尚书兼某殿阁大学士”,遂为二品官。于是,正官反为兼官,而兼官反为正官。明朝类似宋朝,诸多官职名实不符。这种以大学士为宰相的制度,为清朝所承袭。

作为皇帝的贴身秘书,内阁大学士只是奉旨办事,即只有得到皇帝的批示才能处理政事。皇帝对大学士所拟谕旨有批改权,而大学士只有听命拟旨,没有建议决定权。

内阁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也没有直接指挥权,中央和地方政府也没有向内阁汇报政务的职责。

张居正,湖广江陵人(今属湖北),嘉靖二十六年(1547年)进士,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。二十八年改授编修。后因不满严嵩专权而托病家居。三十六年返京,仍供职翰林院,颇不得志。四十一年,严嵩罢相,徐阶任首辅,得晋升。隆庆元年(1567年)迁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,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,身居储相之列了。

明中叶以后,随着内阁权势的加重,大学士的权位逐渐划分为首辅、次辅、群辅。主持阁务者称首辅,“偃然汉、唐宰辅”,余称次辅、群辅。

穆宗即位时,内阁大学士有徐阶、高拱、郭朴、李春芳等,以徐为首辅。徐自严嵩死后代嵩为首辅,世宗末年颇受眷宠。张居正是他的门生。

徐阶长得短小白皙,性颖敏而持重,与严嵩同在朝十余年,以善于迎合帝意,故久安于位。嘉靖四十一年(1562年)使御史邹应龙劾严世蕃,终于推翻严氏父子。到辅佐穆宗继位时,年已七十五岁。隆庆二年(1568年)告老还乡,李春芳乃为首辅。不久,李春芳致仕,高拱乃为首辅。

高拱,河南新郑人。嘉靖二十年(1541年)进士,四十五年拜文渊阁大学士。穆宗即位后,高自以为先皇旧臣,不把他的引荐者首辅徐阶放在眼里,常与之抗衡,迫使徐阶“乞归”。主持阁务后,一反徐阶之所为,专与徐阶作对。凡与拱不合者皆被排斥。总之,穆宗在位五年半,前一段是徐阶用事,后一段则为高拱用事。两人中间又穿插着一个张居正。

后来发生的事儿,可谓

“高拱扼徐阶,居正倾高拱,三人皆良相,而恩怨权势之间相轧如此。”(孟森《明史讲义》)

穆宗临终前召见内阁辅臣高拱、张居正、高仪,到乾清宫受顾命,遗诏曰:“东宫幼小,朕今付之卿等三臣,同司礼监协心辅佐”。

司礼监是明代宫廷服务机构。明代宦官机构庞大,号称“内府”,共有二十四衙门,包括十二监四司八局。其中尤以司礼监的权位最重,掌印太监,人称“内相”,视若外廷的首辅;其次是秉笔兼掌东厂太监,外廷视若次辅,再次是秉笔太监、随堂太监,犹如辅臣。司礼监的职责是代皇帝批阅公文,凡每日奏进文书,大多由五、六名司礼监太监作为“秉笔太监”仔细阅读,并向皇帝作扼要汇报。秉笔太监遵照内阁所拟 字样,用朱笔楷书批在公文上。他们是皇帝的机要秘书,又是耳目喉舌。

明代政事充满弹性。司礼监的职权素无确定的范围。名义上,掌印太监“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”,秉笔太监“掌章奏文书照内阁批朱”,实际上权力扩张的空间很大。

高拱唯恐大权旁落,决定拿司礼监太监冯保开刀。

冯保,真定府深州人,为人知书达礼,学识涵养在宦官中出类拔萃,因而官运亨通,嘉靖年间便当上了司礼监秉笔太监。隆庆元年又兼任掌东厂太监。但冯保还想上升一步,成为掌印太监。而当时恰逢掌印太监空缺,按惯例,冯保以秉笔太监兼掌东厂太监升为掌印太监是名正言顺、顺理成章的事儿。不料,冯保以小事冒犯穆宗,高拱趁机推荐御用监太监陈洪代理。按内宫规矩,掌御用监的太监不能兼管司礼监,高拱推荐陈洪意在箝制冯保,以防范冯的权力过于膨胀。

陈洪不久就因忤旨而罢官,但高拱还是不推荐冯保,而推荐掌尚膳监的孟冲。孟冲因主管皇上膳食而深受宠信,居然破例当上了司礼监掌印太监,冯保为此对高拱恨之入骨,处心积虑寻机报复。

穆宗尸骨未寒,冯保就以遗旨的名义宣布:“着冯保掌司礼监印”。有明一代,司礼监掌印太监与掌东厂太监必定由两人分别担任。因为两职权势过大,不宜集于一人手中。冯保一身兼两要职,权倾内外,对内阁首辅构成了威胁,从而激化了高拱与冯保的矛盾。

高拱首先与顾命大臣高仪相商,说新主年幼,冯、张二人所作所为,必成社稷之忧。高仪刚以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视事,人轻言微,不愿卷入这个漩涡,便泛泛而论,不置可否。高拱不以为然,但高仪就是不表态,声称“祸福未可逆视,吾固不敢赞公行,亦不敢劝公止也”。

见高仪不反对,高拱便派心腹把此事通报张居正:“行且建不世功,与公共之。”张当面答应,还佯笑道:“去此阉(冯保),若腐鼠耳。即功,胡百世也!”

出乎高某如意算盘之外,张转身即派人告知冯早作准备,以合力斥逐高拱出阁。高某自视甚高,过低估计了事情的复杂性,误以为事涉内阁与内府的权力配置,张某必定站在他首辅一边。

1572年六月初十,太子朱翊钧即皇帝位,是为神宗,诏改翌年为万历元年,故称万历或万历帝。时万历仅十岁,朝政由穆宗陈皇后及神宗生母李贵妃主持。

就在新皇登极日当天,高拱上疏陈新政所急五事,题为《特陈紧切事宜以仰裨新政事》。从表面看,此疏是顾命大臣在辅导小皇帝如何处理朝政,连细节也一一交代清楚,给人的印象是并非专为冯保而发。实际上隐含着深层用意:“请黜司礼,权还之内阁”。

高拱的本意是:神宗阅此疏后转发内阁拟票,然后神宗照准,便可将大权收归内阁,再发动言官弹劾冯保,由内阁票拟罢黜,斥冯便大功告成了。

一着失算,全盘被动。高拱又一次低估了对手的实力。

冯保给人的印象是平和谨慎,颇有儒者风度。实为神宗儿时的伴侣,提携掖抱,悉心照料,几乎形影不离,万历视为亲信,称他为“大伴”。

再说冯保接到高拱上疏后,并不转送内阁,而由自己代皇上拟票曰:“知道了,遵祖制”。高一看便知,此为不予理会的委婉表达方式。于是再上一疏,强调第一疏的重要性,“未蒙明白允行,恐失人心之望”,“伏望皇上鉴察,发下臣等拟票”。冯保无奈,只得将高某奏疏发下内阁拟票。高便代皇上拟批语:“览卿等所奏,甚于时政有裨,具见忠荩,俱依议行”。

见时机成熟,高拱便授意门生故吏上疏弹劾冯保。为预防冯保将奏疏留中不发,高拱要弹劾者上疏时将副本送到内阁。

冯保虽然老谋深算,却从未遇见如此阵势,一时有点手足无措,便派亲信向张居正请教。张告之:“勿惧,便好将计就计为之。”

张精通申(不害)、韩(非子)权谋术数,深知助高逐冯于己并无好处,而助冯逐高反倒有利于己升为首辅。

张、冯二人秘密策划,饰词激怒陈皇后李贵妃。冯保抓住高拱在穆宗死后对阁僚所说一句话:“十岁太子如何作人主”,把他告到皇后贵妃面前:“拱斥太子十岁孩子如何作人主?”后、妃听了大惊,神宗面色立变。

六月十六日早朝,宫内传话:“有旨,召内阁、五府、六部众皆至!”高拱兴高采烈,高仪托病家居,张居正姗姗来迟。高见张,连声说:“今日之事,必是为昨科道本。有问,我当对,我必以正理正法为言,言必忤意,公可就此处,我去则无事矣。”

张心中有数,敷衍了一句:“公只是这样说。”

文武百官来到宫门时,太监捧圣旨出,说道:“张老先生接旨!”接着念道:“皇后懿旨、皇贵妃令旨、皇帝圣旨:说与内阁、五府、六部等衙门官员,大行皇帝宾天先一日,召内阁三臣在御榻前,同我母子三人亲受遗嘱,说东宫年小,要你们辅佐。今有大学士高拱专权擅政,把朝廷威福都强夺自专,通不许皇帝主管。不知他要何为?我母子三人惊惧不宁。高拱著回籍闲住,不许停留。”

高拱听罢,“面色如死灰,汗陡下如雨,伏地不能起”,张居正“掖之起”,又“使两吏扶携出”。

高拱离京返乡后,张居正接任首辅。陈皇后李皇贵妃“内任冯保,而大柄悉以委居正”。

明代内阁阁臣员额不固定,少则几人,多则十余人,同称辅相或辅臣。操大柄者习惯上称“首辅”。一般说来,首辅以入阁先后,资历深浅,以及受皇帝信任程度来确定。资深才高,深受皇上信任的阁臣始称首辅,其余阁臣则称次辅、群辅。弘治(1488-1505年)、正德(1506-1521年)以后,首辅秉笔票拟,与次辅、群辅的差别更大。嘉靖年间(1522-1566年)政归内阁,阁臣“朝位班次,俱列六部之上”,首辅地位日趋显赫。首辅位极人臣,一切朝政都归其调度。为争夺首辅的权位,阁臣联册结党,攀引门生,相互倾轧,采用各种权术排斥竞争者。严嵩、徐阶都是通过权术出任首辅的。嘉靖十六年增修内阁房舍,内阁成为阁臣日常的办公处所,使阁臣一改顾问咨议角色,得以更多地干预朝政。内阁制视前称完美矣。

到张居正任首辅时,阁臣吕调阳、张四维皆“恂恂若属吏,不敢以僚自处”。李贵妃训神宗,时常搬出居正:“使张先生闻,奈何!”吓得儿皇帝神不守舍。张居正堪称明朝最有权势的首辅。他本人亦慨然以天下为己任,“中外想望风采”。张居正柄政十年,可以说是权侔帝王。张父丧归乡时,朝廷凡大事皆委派专人“驰驿之江陵,听张先生处分”。回朝途中,抚按大吏越界迎送,身为前躯。道经襄阳、南阳,藩王俱抵郊外迎候,设宴款待。“威柄之操,几于震主”。内阁首辅的权势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。

正是凭借如此煊赫的权势,张居正在万历初年对明朝的旧政积弊进行了大刀阔斧的革新,也埋下了“祸发身后”的隐患。

从47岁出任首辅到57岁溘然逝世,张居正

“以一身成万历初政,其相业为有明一代所仅有”。(孟森《明史讲义》)

像张居正那样有才干的政治家在明代找不出第二个。

张居正曾自述其为政“以尊主威,定国是,振纪纲,剔瑕蠹为务”。

“尊主威,定国是”乃专制政治之第一要务。

神宗以幼主临朝,朝仪不定,国威未振,人有侮心。有鉴于此,张居正辅政,以尊君定国为当务之急。

神宗甫即位,张居正即上疏说,帝王虽具神圣之资,仍须以务学为急,而辅弼大臣的第一要务,就是培养君德,开导圣学。更何况,先皇有遗诏在先,要圣上“进学修德”。

张居正特意为神宗安排视朝与讲读的日程。在他看来,十岁小儿,每日既要视朝理政,退朝后又要讲读,过于疲劳,因而视朝不如勤学为实务。也就是说,要把讲读放在第一位。

神宗接受了张居正的安排,“每月定以三六九日御门听政,余日俱免朝参,只御文华殿讲读”。自万历元年始,每逢一、二、四、五、七、八、十日,神宗都在文华殿听张居正主讲《帝鉴图说》。这是张要诸讲官根据历代帝王事迹而编写的,选取“善可为德者”八十一事,“恶可为戒者”三十六事,每事绘一图,后附传记本文。因取唐太宗以史为鉴之意,故名。

为了让皇上领会编书的意图,张居正又写了《进<帝鉴图说>疏》,告诫神宗“视其善者,取以为师,从之如不及;视其恶者,用以为戒,畏之如探汤。每兴一念,行一事,即稽古以验今,因人而自考”。

培养君德,开导圣学只是尊君定国的一个方面,且不是主要方面。强化皇帝的权威,增进朝廷的威信才是尊君定国的主要方面。

张居正施政寓尊君之宗旨,以为今王之政令,即学术之指归。若于此外别立门户,便是离经叛道,乃君上所必诛。在他看来,国家政令具有绝对之价值,初不必问政令之内容是否合于最完善之标准。故周官之法未必“度越前代”,而孔子以身为周臣而用之。宋儒议论“日以滋甚”,而程朱之书以为国家所采,遂为正学。

故张居正“愿今之学者以足踏实地为功,以崇尚本质为行,以遵守成宪为准,以诚心顺上为忠”。(《论为学书》)

除事君任职之外,更无学问德业可言。换言之,学者当养成乡愿之品格,无条件地服从官府,拥护君上。是为软的一手,侧重于笼络。

张另有硬的一手,以惩戒为主,包括抑异学、禁私学及生员不得干政。

一是抑异学,“国家明经取士,说书者以宋儒传注为宗,行文以典实纯正为尚”,“其有剽窃异端邪说,炫奇立异者,文虽工弗录”。

二是禁私学,“不许别创书院,群聚徒党”,以杜绝聚徒讲授、奔竞嘱托之弊。各地方凡是私建书院,皆改为公廨衙门。

三是生员不得干政。明代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、州、县学的,通名“生员”,习称“秀才”。“生员务遵明禁”,不许嘱托公事、兴灭词讼及败伦伤化。天下利病,诸人皆许直言,惟生员不许。

振纪纲,剔瑕蠹乃专制政治之又一要务,也是张居正万历新政的重点。时人王世贞说:

“居正之为政,大约以尊主权、明赏罚、一号令,万里之外,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,无所不披靡。”

张居正认定嘉靖、隆庆二朝积弱积弊的症结在于纪纲不振,“

近年以来,纪纲不肃,法度不行,上下务为姑息,百事悉从委徇,以模棱两可谓之调停,以委曲迁就谓之善处”。(《陈六事疏》)

有鉴于此,张居正的施政方略是反其道而行之:振纪纲。

“张法纪以肃群工,揽权纲而贞百度。刑赏予夺,一归之公道,而不必曲徇乎私情;政教号令,必断于宸衷,而毋纷更于浮议。法所当加,虽贵近不宥;事有所枉,虽疏贱必申。”(同上)

振纪纲,从整顿吏治入手,以

“致理之道,莫急于民生;安民之要,惟在核吏治”

为主旨,推行考成法,即确立一套明确可行又易于监督检查的制度,并形成一个考成系统,从而建立一个健全的行政及公文运作系统。

传统政治制度的运作大多仰赖于公文的传递与处理。张创制的考成法要各衙门分置三本簿册,一本记载发文及收文,作为底册;然后剔除无须考查的例行公事,再造两本簿册,一本送六科备注,实行一件注销一件,若积久尚未实行,由各科具奏候旨;一本送内阁查考。

六科为明朝特有的行政机构。明代一切行政事务,分属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同时又设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,作为六部的监察机关。六部尚书是二品官,六科都给事中只有七品,但七品官掌握对六部的封驳纠劾之权。明朝大官固然统率小官,但小官也可以牵制大官。各科分管各科的事,但对国家大事同样可以建言。

张居正以六科控制六部,并未违背明朝祖制。但以内阁控制六科,则是一大创制。明朝内阁本是皇帝的秘书处,不负行政责任,更不负监察职责。实施考成法后,张扩大六科的职能,并直接向内阁负责,使六科成为内阁控制六部的助手,无疑扩充了内阁的实权。

考成法的推行得到了神宗的大力支持。他在张的奏疏上批示:“卿等说的是。事不考成,何由底绩!”皇上准奏后,大权集于内阁,政令必责实效。从六部到地方政府办理公文,须按时查考。所谓月有考、岁有稽。“凡大小事务,既奉明旨,数日之内即行题复。”

张居正推行考成法,旨在矫正视朝廷诏旨为故纸的陋习,破除禁之不止、令之不从的弊端,以求法之必行,言之必效,从而尊崇诏令,强化皇帝的权威,增进朝廷的威信。

张居正振纪纲可以“大处着眼,小处着手”括之。从大处看,纪纲不振,国将不国。“君子为国,务强其根本,振其纪纲”。

从小处着手,便是“脱有不虞,乘其微细,急扑灭之,虽厚费不惜,勿使滋蔓”。

所谓剔瑕蠹,犹今之清除腐败分子。张居正剔瑕蠹,以抑豪强,除烦扰,安百姓为主干。

张目睹“嘉靖以来,当国者政以贿成,吏睃民膏以媚权门,而继秉国者又务一切姑息之政,为逋负渊薮,以成秉并之私,私家日富,公室日贫。国匮民穷,病实在此。”

嘉靖年间当国贪贿以严嵩最甚。严为相二十年,籍没时家产黄金三万余两,白银二百余万两,珍宝无算。御史王宗茂称“陛下帑藏不足支诸边一年之费,而嵩所蓄积可瞻储数年。”岁发边饷,“朝出度支之门,暮入奸臣之府。输边者四,馈嵩者六”。

有鉴于此,张居正主张“综核名实,信赏必罚”,严伸法纪,整饬吏治,以惩救萎靡腐败、因循苛且的政治风气。

黔国公沐朝弼仗恃开国功臣之后,霸占民田,隐匿逃人,无法无天,而当地官府不敢加以处分。张居正派人把沐捉拿免职,禁锢于南京。

朝廷官员不论职位高低,如有不尽职者,以圣旨召入朝堂斥之,百官为之惕息。

时地方上盗贼滋多,甚至潜入城内,官民为之掩护。张居正严令彻查,捉到盗贼及窝藏盗贼者当即问斩。

时议尚姑息,太后性又仁慈,有一年秋斩之期,太后欲停刑。张拒之,说:“春生秋杀,天道之常。粮莠不除,反害嘉禾。凶恶不去,反害良民!”到时断然行刑。

张居正执法严峻,雷厉风行。对地方官吏,张虽督核甚严,但政绩优良者必令其久于任所,不擅更易,使其才干得以施展。官员的用舍进退,一以功实为淮,不徒眩虚名,不尽拘资格,不摇之毁誉,不杂之爱憎,不以一事概生平,不以一眚掩大节。张反对官不久任,事不责成,更调太繁,迁转太骤,资格太拘,毁誉失实。

张居正特别重视吏治,主张对官吏严加考察,侧重考察官员政绩,以定升降去留。京官六年一考察,外官三年一考察。除定期考察外,还有随事考成,即对于每件公事都限期办完,不得拖延推诿。此外,尚有探访告诫,即对大臣奏报是否合符事实,必加以探访,以减少官样文章,对隐瞒不报或奏报不实者则严加惩处。

张居正施政风格类似于管仲、子产,唯精诚不及诸葛亮,刚鸷颇似于王安石。

皇权与相权之间的关系,可谓传统政治制度内最重要也最微妙的一对关系。这种关系,汉、唐、宋诸代尚能说清楚,到了明清便很难用言语说清楚了。总的看,两者的关系乃此消彼长或此长彼消的关系。

张居正当国十年,其权势之大,相业之隆,明代仅此一例。张成就相业的必要条件是神宗的大力支持。

万历三年,御史傅应祯上疏,弹劾张居正以王安石“三不足”误国,发泄对新政的不满。神宗愤然降旨:“这厮每必然阴构党与,欲以威胁朝廷,摇乱国是。”傅被锦衣卫打成重伤,押发浙江定海充军。

万历四年,刘台上疏,弹劾张“擅作威福”,说“畏居正者甚于畏陛下,感居正者甚于感陛下”,以离间神宗与首辅的关系。刘台以张擅权为突破口,指责他根本不把祖宗成法放在眼里。张所创考成法,“不过欲胁制科臣,总听己令耳……祖宗之法应如是耶?”神宗看了刘台奏疏大怒,斥刘“诬罔忠良,肆意排击,意在构党植私,不顾国家成败”,令锦衣卫将他逮捕。

张因遭弹劾,前后二次向皇上提交辞呈,神宗都予以抚慰。据说,张提交辞呈时伏地痛哭,神宗走下御座,手掖张站起,再三慰问。张仍不肯出朝视事。神宗又遣太监持亲笔手敕到张府慰问。张居正只得复出辅佐朝政。

诸葛亮是张居正心目中的标干。他当国十年建树的政绩也无愧于诸葛亮。但他忘记了明神宗并非刘后主,他当国便是神宗失位;他效忠国家就是蔑视皇上。

根据明朝祖宗成法,内阁无权干预皇权,也就是没有预问之权,皇上私下要他预问才预问。故刘台以内阁事权过大批评张擅权,理由充分,并无不当。你张居正不是宰相,却以宰相自居,说什么“吾相天下,何事不可作出,何人不可进退”,便是揽权。不该管的事你要管,不该揽的权你要揽,说轻了是权臣,说得重一点就是奸臣了!

张居正所揽的权是神宗的权,他当权便是神宗丧权,他不当权是失职,是无能!总之,居正当国,当也不是,不当也不是。难怪他一死,神宗便抄了他的家。

促使神宗对“张先生”出此毒招的缘由很是复杂,但亲操政柄后,必须完全消除张居正威权震主的负面影响,无疑是主因。

神宗亲政后,内忧外患,纷至沓来,却怠于临政,勇于敛财,不郊不庙不朝者三十年,与外廷隔绝。皇帝的那点责任都让他丢尽了。

时人顾炎武说:

“天下兴亡,匹夫有责;国家兴亡,肉食者谋。”

明朝亡于万历一朝,亡于万历不谋,故孟森说:

“明亡之征兆,至万历而定。”(《明史讲义》)

张居正万历新政不过是王朝暮色中的一抹余辉而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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